宪法日期间,中心开展系列普法活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在第十个宪法日期间,北京市西城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西城区司法局、晨夕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北京市第十三中学初一、初二部分学生,北京小学广内分校全体师生进行了民法典基本常识专题普法活动。
活动分别以《青少年该知道的法律知识》、《交通安全 于法“童”行》、《反校园欺凌》三个不同的主题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普法讲座。
本次活动得到十三中、北京小学广内分校师生及领导的大力支持。
十三中普法照片
北京小学广内分校普法照片
多了解一点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欢迎关注中心公众号
本期责编:崔建华
图文编辑:项 焱